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局)
加拿大食品,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局)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局)(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 CFIA)是加拿大政府1997年4月成立的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动植物检验检疫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联邦政府行政执法的专门机构。她代替过去涉及这方面的三个政府部门的工作: 加拿大农业与食品部, 加拿大卫生部,加拿大海洋渔业部。她的成立为加拿大在减少政府部门不必要开支和克服各政府部门政策不统一的弊端,提供专业化水平做出很大贡献。 根据《加拿大食品检验署法》的规定,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部长负责管理和指导加拿大食品检验署的工作,并对议会负责,向议会报告食品检验署的工作.

     自成立以来,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在保护加拿大动植物健康、食品安全,促进加拿大农林产品及食品的出口贸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拿大动植物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管理模式被认为是世界一流的,已经引起包括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注意,并已有多个国家先后到加拿大对此进行考察学习,一些国家已开始效仿采用。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局)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局)总部位于首都渥太华,一名执行副署(局)长负责食品检验署的日常工作,其余六个副署(局)长分别负责食品检验署的政策制订、执法服务、科学、机关服务、人力资源、公共事务六方面。另有国际事务司、联络准备及政策协调司、机关规划和报告司、法律服务处四个司处直接向执行副署(局)长报告工作,动物产品司、植物产品司和食品安全司均向负责政策制订的副署(局)长报告工作。该机构有6500多名雇员,分布在总部和大西洋区、魁北克区、安大略区以及西加拿大区四个大区的18个地区办事处,22个实验室,大约400个驻厂或者独立办公室。

     从其机构设置可以看出,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局)内部负责制订政策和负责政策实施的部门是分开的,这样有利于保证政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也有利于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法》、《加拿大食品和药品法》与食品有关的部分、《加拿大鱼类检验法》、《加拿大肉类检验法》、《加拿大动物卫生法》、《加拿大植物保护法》、《加拿大植物育种者权利法》、《肥料法》、《饲料法》、《种子法》、《农业和农业食品管理货币处罚法》、《加拿大农产品法》和《消费品包装和标签法》有关食品的部分。这些法律法规是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局)执行其职责主要依据。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局)负责保护加拿大的动植物安全,控制动物疾病向人类传播;提供出口产品认证;实施进口产品控制,管理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监管生物技术衍生产品,同时对其功效、对动物和环境以及人类的安全性进行安全评估。

    自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局)的成立,给加拿大的消费者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直接的利益,特别是为加拿大农业和食品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最后一点必须强调,尽管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局)是政府行政执法的专门机构,权力巨大,但采取公司化管理模式。她的许多地区,大城市的办事处也可能就在就在一个街道小门面里办公。这样的办事处可能就在一排家庭小百货,小饭店门面之间。